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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弥勒市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11 11:56:11 作者:

  弥勒市2013年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

  实施方案

  为加强弥勒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改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切实把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干部队伍中来,依照《红河州2013年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yunnan/)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通知书事宜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播音主持(岗位代码:0316)

  弥勒市招商局统计员(岗位代码:0318)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2月5日、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二)复审地点: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清路中段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6129786。

  (三)资格复审事宜必须由本人亲自来办理,一律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四)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报到证以及报考岗位需要出具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和户籍证明。(以上各类证书和材料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五)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弥勒市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通知书》。

  (六)根据(云发改价﹝2011﹞15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考生须每人缴纳50元的考试费,于领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通知书时进行缴纳。

  (七)逾期不来参加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后果自负。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相关事宜,如出现空号、错号、关机、停机或无人接听等联系障碍,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相关事宜

  (一)根据《红河州2013年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本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方式以设置考场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

  (三)岗位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采用的考试方式方法、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范围和测评要素具体如下:

  1.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316),考试方式为现场播报和现场提问。考试内容:

  A.以端庄、大方的良好形象完成现场播报。其中:举止礼仪10分、形象气质10分、普通话准确度20分、情感应用20分、播报流畅度10分,共70分。

  B.综合答辩,以电视播音主持基本知识为主。其中:综合知识15分、抗压能力7分、应变能力8分,共30分。

  2.弥勒市招商局统计员岗位(岗位代码:0318),考试方式为现场提问。考试内容:

  A.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开展现场提问(60分)。

  B.综合答辩,内容以综合性知识为主。其中:语言表达5分、举止仪表5分、综合分析10分、应变能力8分、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6分、组织计划与协调能力6分,共40分。

  (四)所有岗位考生在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后,领取《弥勒市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通知书》。

  四、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务工作按排

  (一)专业素质测评命题人员组成

  考试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临时确定命题备选人员,命题人员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并实行封闭管理,由人大、政协、纪检等监督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封闭期间中断通讯工具、互联网等与外界的联系,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管理,可指定一名对外联系工作人员,联系工作时监督人员须在场,命题相关人员直至整个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方能解除封闭。

  (二)专业素质考官组成

  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考官从红河州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官库中,在人大、政协、纪检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于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开始前随机差额抽签产生。主考官从本场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官中抽签确定。

  (三)专业素质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考官按岗位的测评要素认真量化评分,7位考官去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纪律要求

  1.考官工作纪律:

  (1)考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待人热情。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前30分钟,考官应到达考场进行工作准备。

  (3)主考官对考生提问,语言要精炼、准确、态度要温和、诚挚,不应对考生的言谈举止表现出好恶之情,以便营造一种轻松自然的气氛,消除考生的紧张情绪。

  (4)考官要准确掌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题目要求及评分标准,按照统一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分,不得相互商量和暗示,不打“关系分”、“人情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谨防前紧后松、凭第一印象打分。

  (5)考官在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过程中不得擅离考场,在考生考试有效时间内,严禁离开考官席,严禁与他人交谈或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工作人员也不得随意走动。

  (6)考官不得在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前,单独与考生接触。

  (7)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工作要严格按实施方案中公布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每位考生在相同条件下接受测评,避免偶然因素对测评效果的影响。

  (8)考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2.工作人员纪律:

  (1)候考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要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持好考场秩序。

  (2)考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肃静、保密。

  (3)计分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地记录、计算考试成绩。

  (4)后勤、医务人员,要做好服务及医务工作,保障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顺利进行。

  3.考生纪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对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不得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行动,考前在候考室等候。

  (4)自觉将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5)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时不得报自己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6)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时考生不能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场。考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7)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等候公布成绩后即离开考场。

  (8)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考试的,超过十五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其它事宜

  1.本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时间:

  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间(具体时间以弥勒市人社局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测试地点: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播音主持(岗位代码:0316)在弥勒市文体中心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内进行。

  弥勒市招商局统计员岗位(岗位代码:0318)在弥勒市委党校进行。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本实施方案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