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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海工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06 10:20:37 作者:

  淮海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淮海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将公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3名,具体见《淮海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下同)查询。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全,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履行应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2.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请如实填写《淮海工学院2013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0日止

  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85895084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公布资格复审名单。

  4.资格复审

  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上述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名单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各部门面试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为1:1,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按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六、工资待遇

  1.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校内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月工资合计约为2000元,试用期满适当标准调整。

  2.学校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试用期与聘期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附件一:《淮海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淮海工学院2013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