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昌府区法检系统招聘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14:39:29 作者:东昌府区法院、检察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现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dong/)将东昌府区法院、检察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考须知公布如下:
1、本次招考“东昌府区生源”“东昌府区复退军人”是指:
①考生具有东昌府区常驻户口,且父母至少有一方在东昌府区工作或东昌府区常住居民。
②涉婚人员。考生已婚,具有东昌府区常驻户口,且配偶在东昌府区工作(无正式工作者满足条件①)。
③东昌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子女均视为东昌府区生源。
2、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除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3年1月1日(报名截止)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3、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
4、具备减免考务费条件的特困大学生,由本人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5、报考职位根据各自条件在招聘职位附表中选一项。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报名时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东昌府区招聘考试。本次招聘中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招聘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执行。
7、应聘人员聘用后,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三年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8、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考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昌府区法院、检察院招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