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3-10-12 14:56:11 作者:本次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7日16:00。报名网址: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可结合山东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相关内容复习准备。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
现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dong/)将2013年山东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公布如下:
1、《2013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所指的党政群机关包括哪些?
《公告》所指的党政群机关具体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等七类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中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此次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范围是我省各市、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及省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3、驻鲁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的公务员和省外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驻鲁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如:国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气象、地震、海事等)的公务员和省外的公务员不列入范围。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的经历能否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的经历能否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经组织批准,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到《公告》所称的基层单位挂职锻炼超过一年以上的,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多次被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的经历可以合并计算。
6、在设区的市属开发区(高新区)党委、管委所属部门的工作经历能否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设区的市属开发区(高新区)党委、管委所属部门的工作经历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7、在设区的市公安局各派出公安分局的工作经历能否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可以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8、什么是公务员工作经历?
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上的工作经历。
9、如何把握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
新录用公务员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可视同“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