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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23 16: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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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6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合格证;报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或B类合格证);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9:30-17:30;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人民路大鹏办事处文体中心一楼篮球馆(见附件2);

  4、咨询电话:28333205;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3);

  (4)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大鹏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早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及计划生育调查表可不当场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雇用手续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意:资格初审合格,现场发放《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三、适岗能力测评

  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确定测评方式。

  (一)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雇用名额比例大于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测评方式。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该岗位拟雇用名额3倍范围内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二)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雇用名额比例小于或等于1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

  (三)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将在9月26日下午16:30后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笔试形式: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10月10日下午16:30以后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注意: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雇用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0:1,则该岗位笔试取消,用人单位将短信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该岗位全部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10月10日下午16:30以后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面试地点:大鹏新区葵涌中学;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10月16日16:30以后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在体检结束后10天内,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完成资格复审,并由用人单位完成考察。考察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六、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28333205),由用人单位在2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投诉属实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示。

  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8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大鹏新区单位服务至少满两年及以上,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

  2.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地图

  3.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4.大鹏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