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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发布时间:2013-09-18 10:53:31 作者: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根据2014年四川省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内容了解到,四川省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138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670名。招录对象包括:2014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的其他人员。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对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为: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9月20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对于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可于于2013年10月28日-11月2日通过2014年四川省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格式要求为,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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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科目为: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加分情况:

  (1)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驻地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并附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报考市(州)法院、检察院。市(州)法院、检察院审查后,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直接送交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