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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15 17:06:55 作者: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zhejia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

学历及专业
要求

儿科
工作人员

1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
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4.已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

皮肤外科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外科学专业

内科
工作人员1

1

1.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在35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 至45周岁以下);
3.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4.已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并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或内科学专业

内科
工作人员2(血液病方向)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内科学、血液科学专业

急诊外科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急救医学、临床医学、外科学专业

脑电图室工作人员

1

1.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4.已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

放射科
工作人员(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检验科
工作人员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免疫学、病源生物学
专业

药剂科
工作人员
(制剂室)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中药学
专业

护理病区工作人员

5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专业

财务科
工作人员

1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会计中级职称;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注:1、工作经历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2、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杭州市西湖大道38号6号楼4楼)

  3、报名方式:①报名者请携带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表格到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hz3yy.com首页“人才招聘”中下载)。

  ②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本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③ 不接受网上、邮寄、电话等报名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时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3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

  2.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 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和面试的人员。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及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号楼6楼大会议室。

  5、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院网站上公布(http://www.hz3yy .com/),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站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7823103 联系人:汪女士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