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四川 > 正文

2013年下半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15 16:12:06 作者:

  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乐山市2013年下半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13年9月7日结束。现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将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工作于2013年9月25日前完成。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9、体检结果及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市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0833-2134054 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833-2495859 乐山市卫生局

  0833-2401353 乐山市教育局

  18080666957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杨老师)

  附件: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