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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13-09-13 17:45:41 作者: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根据2013年下半年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内容了解到,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广安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人民警察144名。招录对象为,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对于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是指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3年9月2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此次,公务员考试招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13年12月13日查询笔试各科成绩。现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将2013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公布如下:

  >>>点击进入:2013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加分情况说明: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