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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黔东南州麻江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12 16:45:56 作者:

2013年黔东南州麻江县公安局招聘特警大队协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麻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特(巡)警协勤人员(限男性),现贵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izhou/)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特(巡)警大队协勤人员。

  招聘人数:27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麻江县户籍;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交通管理事业的公民;

  4、退伍军人可放宽为初中以上文化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7.退伍军人、警校和各大专院校毕业生优先。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为招聘对象: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和待遇

  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2236.31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实发工资1100元,生活费补助300元,单位部分缴纳五险612.75,个人部分缴纳五险223.56元);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月薪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不享受“五险”待遇;试用期结束被正式聘用的,按20%标准补足聘用人员上工资并补交“五险”,此后,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

  四、岗位性质

  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由县公安局实行集中食宿、统一管理。

  五、工作职责

  协助公安民警进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双休日除外),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麻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联系电话::0855—2622294,13595532488,18508552611。

  六、报名所需材料

  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相关学历证书原件;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政审),政审合格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录用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八、体检

  公示后无异议的录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就业局办理上岗手续。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麻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