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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05 23:12:31 作者:

  国家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为了改善晋中市纺织机械产品质量水平,加快建设国家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照《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缩短专业技术培训时间,确保中心组建后尽快投入运行。根据有关部门的部署,近期将组织国家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事业人员工作。现山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xi/)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山西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获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7)考生须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现户口在学校的,入学前须为山西省常住户口);

  (8)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9)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

  报名后、考察前或考察期间已成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人数

  国家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次招聘人员2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查询网站

  时间:2013年9月11日—9月13日

  网站:晋中人事网(http://www.jzrsw.gov.cn)

  晋中市经信委网(http://www.jzgy.net)

  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www.jz12365.gov.cn)

  2、网上下载信息及报名、查询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9月11日9:00 至9月13日18:00期间登录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到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08房间报名(地址:晋中市锦纶路210号,联系电话:0354—3168212)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3年9月16日—18日到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08室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354—3168212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法,要求报名人数达到招聘指标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符合要求后,由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监察局指导监督。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9月25日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会议室。

  面试结束后,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0354-3168212。

  考察由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综合考察入围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及岗位匹配、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况。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面试结束后,因体验不合格出现空缺,按分数高低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晋中市人事网、晋中市经信委、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合格人选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过程在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下,市经信委纪检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检举申诉,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监督电话:0354-2638560  市纪委监察室

  0354-2636667  市经信委监察室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