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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3-08-29 09:41:46 作者: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常熟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速录员、5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处罚记录;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常熟市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1、速录员:法律类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功能。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功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3日,9:00~17:00。报名地点:常熟市人民检察院门卫(长江路80号)。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均为查阅原件和交复印件)报名。填写《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正面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过关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一)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

  1、速录员技能测试和笔试

  ①技能测试。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或由工作人员现场口述),考生根据资料内容用电脑录入,测试合格获得笔试资格。

  ②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测试。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技能测试和笔试

  ①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体能标准(试行),测试合格获得笔试资格。

  ②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测试。

  笔试成绩按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职位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由招考单位另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并公告。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等,面试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

  (三)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相关人员。

  (四)体检、政审。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按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体检、政审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

  (五)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五、用工方式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自谋职业。

  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关于调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进后勤服务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奖金标准的通知》(常人社薪〔2013〕8号)文件标准执行。

  六、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七、招聘纪律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是一项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市人社部门和本院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同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2895028。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