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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抚顺市社科院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29 08:29:47 作者:

  2013年抚顺市社科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告

  2013年抚顺市社科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辽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liaoning/)将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总成绩排序 是否参加体检

  1 孙丽艳 女 005 61.5 79.2 70.35 2 否

  2 李鉴晔 男 020 70 83 76.5 1 是

  二、体检、考察

  具体时间于近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体检所需费用考生自理。

  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3830668

  监督举报电话:024——52850110(市纪检委)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024——57500545(市社科院)

  四、 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水性签字笔1支。

  2、 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不要做剧烈运动,须空腹,请勿进食、饮水。

  3、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提供正规医疗单位出具的妊娠诊断材料,勿做X光检查。

  4、 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5、 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6、 如对检查结果有疑问,可要求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抚顺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