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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宿迁市沭阳县物价局招聘话务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08-21 13:03:15 作者:

2013年宿迁市沭阳县物价局招聘“12358”价格举报电话话务员简章

  宿迁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8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沭阳县物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12358”价格举报电话话务员。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

  3.专业要求为法律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女性。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物价局组织,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沭阳县物价局办公室(沭阳县教育园区教育大楼903室,联系人:刘慧,电话:0527—83562607 13815712262。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及本人简历。

  ㈡考试和考核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县物价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予参加考核。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考核: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对符合考核条件考生进行考核,对参加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有不合格人员,进行一次性递补。

  ㈢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㈣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

  三、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县物价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属单位临时用工性质),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面议,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物价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物价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