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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06 16:46:52 作者:

  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服务区(街)、乡镇发展,优化全市城市管理资源的配置,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氛围,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展示城管形象,构建和谐海门,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城管协管员84名。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门市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至1995年7月期间出生);在园区乡镇从事类似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则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8月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及管辖区域

  详见附件《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大队招聘乡镇城管协管员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应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须携带党组织关系证明、退伍军人须携带村(社区)证明材料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8月12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海门市城管局(海门市北海东路1号)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填写《城管执法局公开招聘乡镇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100元。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者凭缴费发票于2013年8月15日8:30-11:00到海门市城管局二楼法制科领取《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公布在海门城管网站()。

  (三)面试

  1.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员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公告在海门城管网站()。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体检中增加“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项目,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如有不合格者,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与园区、乡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各园区、乡镇的具体情况确定。

  六、纪检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3-82211686

  附:《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大队招聘乡镇城管协管员岗位表

  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8月6日

  【友情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生切勿轻易上当,非裸考考生在选购公共科目的考试教材时建议考生到正规的事业考试教材中心(http://www.gwyscs.com/goods.php?id=45)选购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