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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7 10:59:34

  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其中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二、报名办法

  有意报考者请于即日至2013年8月5日上午12:00前,将填写好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审批表》,并附上有关证件(含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等)的复印件及小一寸彩色近照1张,交至招聘单位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办公室,地址:越秀区豪贤路193号15楼1505室。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委托专业机构承担。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5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5倍(不含5倍)时,面试对象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进入面试对象范围的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书面考察,请考生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工作表现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明须为原件),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告资格条件。

  六、其他

  (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入职手续。

  (二)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

  附件:1、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审批表

  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