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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清远市民政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1 12:02:48

  清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工作人员(详见清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面试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清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

  》中所规定专业要求;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十六号民政大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5日

  联系人:钟献艺 联系电话:3364213

  (二) 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资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工作简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

  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我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方式和有关要求,按《清远市民政局借调、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通过面试人员名单,在清远人才网公布。

  (四)聘用

  己确定的聘用人员,须按时到市民政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读。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1500元;

  (二)合同期:每月3000元(含税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合同期内,视用人单位经济状况可对聘用人员薪酬作相应调整。

  附:清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其他条件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

6

文秘、法学、社会工作

本科或以上

28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