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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16 15:00:09

  佛山市南海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2012〕44号)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一批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对象条件、薪酬

  招聘单位、招聘对象的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各职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机关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0919。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机关单位).xls

  2、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事业单位).xls

  3、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