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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东县体制创新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5 17:00:50
广东省惠东县体制创新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发展改革事业的需要,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县体制创新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范围和条件
职位
名称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条件要求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户籍 其它
办事员 E1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或以上 不限 惠东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30日。
  三、薪酬待遇
  县体制创新促进中心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供给。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日16:00止,请报考者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hshbz.huid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以便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52-8812198。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至报名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步审查结果。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告或手机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面试前将审查有关材料的原件,核对报名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面试前,面试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对象,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汇总为总分数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六、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每个职位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219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一、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