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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招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3-03-21 16:01:41 作者:
  招考条件:
  (一)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3月4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五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口限制:
  1、在宁夏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第1类人员服务期满2年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06年以后参加服务项目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